宁夏首例终身禁业刑事案宣判 一在校老师性侵未成年人获刑13年******
中新网银川2月1日电 (杨迪 张金凤)一在校老师在长达六年时间里,利用教师的身份便利,多次猥亵在校女学生并对一名女学生实施强奸行为,多年后被害人报案,该教师被依法抓获……记者1日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法院对这起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案依法宣判,以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禁止被告人李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宁夏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判决终身禁业的首例案件。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2012年至2018年期间,在担任小学六年级班主任、数学老师期间,利用其教师身份的便利,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以补课辅导、批改试卷、接热水、家访为由,在晚自习下课后从小学女生宿舍内,先后将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分别单独带至其家中、附近的山上、教学楼等地实施强奸、猥亵行为。其中,被告人李某实施强奸犯罪1起,强制猥亵犯罪6起,猥亵儿童犯罪8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目无国法,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其教师身份,强行与未成年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李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已满14周岁)构成强制猥亵罪,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未满14周岁)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严惩。(完)
青海首个普氏原羚救护监测中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图为普氏原羚。 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供图
中新网青海祁连1月10日电 (记者李江宁)记者10日从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完成青海省首个我国特有濒危珍稀野生动物普氏原羚救护监测中心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该项目是集普氏原羚救护、科研、监测、社区宣教为一体的综合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据悉,近年来,为加强青海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普氏原羚野外种群恢复,开展好普氏原羚野外救护、保护监测、科普宣教工作,2021年,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投资750万元,建成了860平方米的青海湖哈尔盖保护站救护站点、2座普氏原羚救护监测及防火瞭望塔等系列救护设施,形成了冬春季普氏原羚补饲的长效机制。
记者了解到,青海湖北岸普氏原羚救护监测中心依托于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哈尔盖保护站建设,毗邻海北州刚察县普氏原羚特护区,位于哈尔盖塘渠村315国道南侧。保护站始建于2012年,建筑面积1100余平方米。未来,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进一步完善救护中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配备。
在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近20年的努力下,普氏原羚野外种群数量从监测之初不足300余只恢复至3000余只,野外种群数量恢复近10倍。
据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介绍,今后,该局将开展区域内独特生态系统、普氏原羚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恢复工作,努力在国家公园建设中做好保护工作。(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