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奋发2023】默克中国总裁安高博:中国经济正展现出强大的韧性******
中新网1月17日电 (中新财经 吴家驹) 近日,默克中国总裁安高博在接受中新网“中国新观察”栏目采访时表示,2023年有望成为中国经济“扬帆起航、强力复苏”的一年。
他说,默克在中国的近5000名员工正干劲十足,在中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当下,继续支持默克在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客户。默克的三大业务——生命科学、医药健康和电子科技在中国继续保持增长。
安高博提到,去年11月,默克集团首席执行官葛丽鹤随德国总理朔尔茨访华。当时,葛丽鹤在北京表示,默克计划在不久的将来深化在中国的业务,并特别提及了一些重要项目。
“毫无疑问,默克对中国的承诺,一如既往地坚定。我们可以一同在新的旅程中起航,比如现在2023年年初。”他说。
安高博认为,今年中国宏观经济再次向好,中国人民和中国经济正展现出强大的韧性,这种韧性令所有人钦佩。
“中国在电动汽车、自动驾驶或生物技术等前瞻科技领域已经非常强大。”安高博表示,默克蓄势待发,与默克在中国及其他地区的合作伙伴共同开启新篇章,在2023年扬帆起航,驶向更远大的未来,而科技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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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