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大情怀创业,“微助力”社会发展
当时创业,我与安全爱好者朋友聊起来,觉得安全技术还不错,怎么才能产生更大的社会价值?当时我们就提到一句话,还是挺激励我们两个人的,就是爱因斯坦说的,“这个社会是邪恶的,不是因为那些邪恶的人,而是因为那些无动于衷的人”。
我们是知道所有黑客的行动、行为和技术、手段、方法的人,我们无动于衷的话,那这个社会就越来越黑暗了。
尤其当时,我爸的电脑被各种流氓软件、黑客软件入侵,计算机都没法开机,开机一查病毒,一下十几款,而且很多杀毒软件都杀不了。
我们觉得,我们学了这么多网络安全的本事,还是得保护像我爸这样的老百姓。同时,中国要伟大复兴,需要很强的安全技术能力做保障。所以当时就决定创立知道创宇,初心就是为国为民,做一家真安全的、能实际保护整个网络的公司。
人工智能时代,做网络安全医院运营商
知道创宇应该说从创立的时候定位就是想做一个真安全的公司,或者说一个实战安全公司。因为安全其实分很多品类,比如说有服务类、有设备类,还有运营类,像国外很多都已经走到运营这个阶段了。
我们当时创业的时候就发现,中国很多安全厂商是做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可以理解为一家医院的医疗设备,已经有这么多优秀的网络设备了,我们再做几个设备,可能有出路,但是也不能解决很大的问题。社会上其实不太需要那么多安全设备,或者说不太需要那么多一个个的技术点,而是需要有人把他们串起来、运营起来,这个是更急迫的问题。
由此我们就决定创建一家网络安全“医院”,在医院里有各种各样的设备,有各种各样的器材,但更重要的是里面有大量的“医生”——安全专业人员,帮客户看看这个问题到底怎么回事,需要什么设备我们再上什么设备,这样处理每一个安全问题的成本就降低了,并且效果更好了。
而且随着一家网络医院的运行时间越来越长,它会积攒很多很多病例,即积攒很多大数据,有了这些大数据和样本之后,就可以启动AI,用人工智能学习做人工辅助,这个时候我们做很多对症下药、处理问题起来会更加准确,而且会更加快捷方便。
所以知道创宇的定位就是做一家网络安全的运营商,做一家类似于医院的运营商,而不是仅仅做一个网络安全设备的提供商,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区别,这么多年,知道创宇其实也一直在这条道路上向前走,也获得了很多客户的信赖。
网络安全服务商将成为行业新方向
现在中国的网络安全市场是一个“垂直化+纵深化”的市场,怎么说呢?就是中国有很多企业是垂直管理的,它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各地方也有很多安全需求,包括很多厂商、各种政府、各种机构的需求,所以中国的市场是“井”字格形的。
安全需要快速应急,甚至安全人员马上就要到现场,如果一家安全公司总部在北京,会发现各地可能就难以覆盖,所以这个时候就会遇到很多安全服务的机会,每一个“井”字格的地方,其实都需要一个小的服务公司或者服务团队,能够迅速到场或者迅速解决问题。所以我认为,未来安全服务商是一个很大的机会,因为毕竟中国有众多城市,还有这么多垂直行业,这么多央企、政府、部委,垂直到每个地方,都有很多安全服务的机会。
而安全服务的机会就意味着,创业的小团队需要把客户现有用到的安全产品和设备用得非常好,加上自己的安全功底,把它真正地发挥起来,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市场。
第二个市场就是,安全毕竟现在还是在不断发展中,比如现在有些大的行业发展,比如IoT、5G、居家办公等,催生了很多新的安全技术变革,或新的安全条例发布后,很多新的安全设备、安全工具就会有很多新的机会。如果一些公司技术特别好,他们也可以来开发这些技术,或者开发一个个产品工具,这样也能催生一系列的更加专业化的垂直公司的出现。
监制:张宁、李政葳
采访:孔繁鑫
拍摄:雷渺鑫
后期:雷渺鑫、孔繁鑫
治理APP广告“乱跳转” 就该有“硬标准”******
□吴睿鸫
“手机APP开屏广告,‘摇一摇’就‘乱跳转’”“走着路打开软件,手机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动跳转”……如今,APP“摇一摇”功能日益普及,增强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应用出现“乱跳转”现象,给用户带来了困扰。近期,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2月1日《人民日报》)
久被诟病的“弹窗广告”,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轮整治后,已有所收敛,可“摇一摇”式开屏广告又冒了出来。稍有摇晃,手机就会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跳转打开广告相关软件甚至直接进入软件下载页面,给消费者带来新的困扰与烦恼。
对于APP广告“乱跳转”现象,江苏省消保委曾发起过关于《APP开屏广告“摇一摇”,你怎么看?》的投票,结果显示91%的消费者表示曾遇到过“摇一摇”等类似形式开屏广告,92%的消费者表示了厌恶。这意味着,这类APP广告“乱跳转”已影响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而“摇一摇”就“乱跳转”式开屏广告,在某种程度上变相强制手机使用者接受广告推送、下载APP,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是在公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App通过“摇一摇”实现进入广告,调取了手机的传感数据,而这些数据的获取,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与授权,这不仅有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也给消费者个人数据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隐患。
令人欣慰的是,工信部开始联合多部门,对APP广告“乱跳转”进行有效整治,出台了三项“货真价实”的“硬标准”:一,强化明示告知义务。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二,细化参数设置参值。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来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三,保障用户选择权。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可以预见,通过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信通院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制度标准真正落实到位,将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氛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